散文诗是一种近代文体﹐是适应近﹑现代社会人们敏感多思﹑复杂缜密等心理特征而发展起来的。虽然中国1000多年前就有类似散文诗的作品﹐欧洲在16﹑17世纪不少作家就写过很有诗意的散文﹐但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流行起来是在19世纪中叶以后。第一个正式用“小散文诗”这个名词﹐和有意采用这种体裁的是法国诗人波特莱尔。他认为散文诗“足以适应灵魂的抒情性的动汤﹐梦幻的波动和意识的惊跳”。在中国新文学中﹐散文诗是一个引进的文学品种。1915年 2卷 7期的《中华小说界》刊登的用文言翻译的屠格涅夫的四章散文诗(当时列入“小说”栏﹐译者刘半农)﹐是外国散文诗在中国的最早译介。1918年4卷 5期的《新青年》杂志﹐发表了刘半农翻译的印度作品《我行雪中》的译文﹐文末所附的说明指出它是一篇结构精密的散文诗。“散文诗”这一名称从此开始在中国报刊上出现。对於这一文体的性质和特点﹐《文学旬刊》在1922年曾有过理论探讨﹐西谛(郑振铎)﹑滕固﹑王平陵等人都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