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15日
我国江淮流域、安徽等地发生水灾
在1991年夏的洪涝灾害中,江苏省江宁县一片汪洋
1991年夏,淮河、长江支流滁河、洞庭湖的澧水和安徽的水阳江都发生了特大兴水。太湖水位超过1954年的历史最高水位。截至6月底,全国有18个省市区遭受洪涝灾害,受灾耕地面积1.3亿亩,倒塌房屋65万间,各项经济损失总和达160亿元。
这次特大洪水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雨期提前,降雨量大而集中,洪水来势猛、持续时间长。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从5月下旬至7月中旬长时间、大范围连降暴雨,降雨量最高地方比常年多2-5倍,致使江、河、湖、水库的水位猛涨,形成洪水和大面积内涝。淮河发生了建国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大洪水,7月中旬,太湖水位比1954年最高水位还高0.14米,滁河接连两次发生有资料记载以来的最大洪水,松花江也出现了建国以来仅次于1957年的大洪水。
二、水灾发生在夏粮收获和秋粮播种季节,造成两季作物减收。
三、重灾区过分集中。安徽、江苏两省受灾人口占两省人口总数的7O%;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60%以上;工业,特别是乡镇企业损失严重。
四、从全国来看,长江干流、黄河、珠江、海河、辽河等未发生大洪灾,所以灾害是局部的。由于洪水发生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所以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洪灾发生后,国务院先后拨款22亿元人民币和14亿公斤粮食用于救灾,并制定了对灾区人民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