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5月14日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
刘少奇、邓小平、杨尚昆视察沈阳飞机制造厂
1953年5月14日,全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1年春,周恩来、李富春、陈云主持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
一1957),经过五次修改补充,于1955年7月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这个计划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计划提出
要集中力量进行以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为中心的。由694个大中型建设
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以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
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
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
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计划规定:5年内全国经济、文教建设支出总额为766.4亿元;其中
属于基本建设的投资为427.4亿元;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4.7%,
农业和副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3%,到1957年,私营工业企业有一
半转变为公私合营,参加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农户的1/3左
右。计划规定,1957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498亿元左右,比1952
年增长80%左右;原有私营商业在5年内将有半数以上转变为各种国家
资本主义形式的商业和由小商小贩组织起来的合作形式的小商业。计划
规定,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
平,5年内就业人数增加420万人,工人平均工资增长33%,农民购买力
1957年比1952年将提高近1倍。
北京铁路员工抬着“为增产节约
3000亿元而奋斗”的标语牌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