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11日
董建华当选香港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1996年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董建华。董建华手捧国务院任命书,与李鹏总理合影
1996年12月11日,香港港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
这天的会议由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王汉斌主持。钱其琛主任委员在开幕时的讲话中指出,选好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是全香港人关心的大事,是直接关系到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保持长期稳定繁荣的大事。为了做好这件大事,从组建推选委员会,到以选举方式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以及随后举行的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答问会议,都是在充分听取香港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钱其琛表示,对这次选举中央的态度是:要实行“港人治港”,就要尊重港人的意愿。中央充分相信推委会委员能够从香港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本着应有的责任感去行使自己的权力,作出为广大港人所满意的抉择。他希望大家继续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不负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重托,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在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鲁平对行政长官人选选举办法进行说明后,出席今天会议的400名推委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3位行政长官侯选人进行投票选举,结果董建华获得32 0票,成为香港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
董建华1937年5月29日出生于上海,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曾担任香港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主席,现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
钱其琛在宣布选举结果后说,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将由明天召开的筹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将选举产生的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