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婚宴的12道主菜全部上错,喜宴结束后新人拒绝买单。可酒店不甘心让人“白吃”,将新婚不久的夫妻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全额支付喜宴费用并按约定赔偿损失。
昨日(9日),这场官司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此前双方曾协商,酒店方面提出“按七五折支付婚宴餐费和酒水费、再赠送1.5万元消费券”的解决方案。但新人认为,这不足以对酒店方面的违约作出惩戒。
经过一个下午的审理,法院未当庭对该案作出宣判。
主菜上错 新人拒绝买单
相恋多年的张先生与乔小姐,于去年12月1日结婚,婚宴摆在位于西湖景区的准五星级酒店——杭州华庭云栖度假酒店。
婚宴当天高朋满座,整整摆了20桌。菜是新人预先定好的,签订婚宴协议时,酒店方面推出了价格相同但主菜不尽相同的A、B两种套餐供挑选,最后张先生与乔小姐选择了A套餐,并且在协商之后作了微调。
婚宴在祝福声中顺利结束。宾客散尽之际,新人与酒店方面结账。张先生接过菜单准备签单时,旁边的亲友提醒,婚宴的12道主菜全都上错了,他一下子傻眼并拒绝买单。
酒店说新人未及时提醒
“婚宴结束才提出主菜都上错了,责任应该在张先生和乔小姐。”酒店方面委托律师认为,上的第一道主菜就与新人自定的菜肴不同,但婚宴过程中一直没人提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默认和许可,由此导致后来损失的扩大,也应由张先生夫妻一方承担责任。
酒店方面的说法让张先生感到很气愤,他说,在两个多小时的婚宴中他与妻子忙着换妆、敬酒和玩游戏,根本没时间坐下来吃东西,根本不可能注意到主菜有没有上错。另外,在婚宴过程中,即使有人发现主菜上错了,也不可能要求婚宴突然停下来,再重新换菜。因为对新人而言,一场成功、美好的婚宴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张先生夫妻表示,按新人定的菜谱上菜是酒店的法定义务,现在酒店却把上错菜的责任归咎于宾客和新人没有指出来,完全是颠倒是非,足以说明酒店方面对履行合同的不重视和缺乏准备。
损失估算还真是个难题
在乔小姐与酒店方面签订的协议里,双方是这样约定的:酒店方面为婚礼提供240人的(23桌备1桌)的婚宴,每桌1888元(加客人自带的叫化鸡与湖蟹加工费每桌48元),酒水按实际消费量计算。
双方还约定,新人须交5000元定金,婚宴余款的70%在婚宴前7天一次性付清,婚宴余款的30%和婚宴当天临时发生的费用在婚宴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婚宴人数若有减少,新人应提前3天通知酒店,如果提前两天,则由新人一方赔偿50%的损失费,提前一天则赔偿100%。
尽管酒店方面承认菜上错,但他们认为张先生夫妻还是得支付餐费38720元,具体是:套餐费每桌1888元×20+自带叫化鸡与湖蟹加工费每桌48元×20,另外酒水消费2510元,总计41230元。另外,张先生因为没有按约定提前3天通知婚宴人数减少(实际只有20桌),造成的3桌婚宴损失费用总计5664元(每桌1936元)也得承担。
张先生夫妻要求酒店减少价款,并赔偿他们精神损失,但酒店方面认为合同之诉不支持精神赔偿。张先生夫妻认为,他们只原意按协议支付实际消费的酒水和冷菜费用。至于酒店方面提出的3桌婚宴损失,张先生夫妻表示,他们已按约提前3天通知,即使没有按约提前通知,产生损失也应由酒店方面承担,因为当晚即使上的话主菜也肯定全上错了。( 作者 西法 王杭政 杨俊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