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7月25日的教育部2006年第16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银行审批贷款合同金额排在前十位的省份和高校,以及获得贷款的在校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排在前十位的省份和高校。 ;m''9z)2
据介绍,自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底,银行审批贷款合同金额排在前十位的省份为:湖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陕西、辽宁、广东、重庆、上海。自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底,银行审批贷款合同金额排在前十位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为: \WiqN*ZF
5St`@
吉林大学 i,([YsRuou
山东大学 eQ$e*|}"m
武汉大学 3;y_qwA
四川大学 & &